关于《2015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》有关数据的说明
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
一、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
国际上衡量一个国家居民健康水平的指标主要是人均预期寿命、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。2015年我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6.34岁,比2010年提高1.51岁。婴儿死亡率由2014年的8.9‰下降到2015年的8.1‰,孕产妇死亡率由21.7/10万下降到20.1/10万,均提前实现了“十二五”规划和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,居民健康水平总体上处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,部分地区已经达到或接近高收入国家的水平,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健康基础。
二、医疗服务利用增速放缓
2015年居民年均就诊5.6次,年住院率15.3%。统计数据显示,医疗服务利用增速明显放缓,2015年门诊总量比上年增加1.0亿人次(增长1.3%),低于前四年5.3%的年均增幅;住院总量比上年增加613万人(增长3.0%),低于前四年8.2%的年均增幅。
三、社会办医有序推进
各地积极引导、扶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。2015年民营医院占医院总数的52.6%(比上年提高4.1个百分点),格局发生变化,非公医疗机构诊疗量已占到全国门诊总量的22.3%,比上年提高0.2个百分点,多元办医格局初步形成。
四、居民就医流向没有明显改善
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量占比56.4%,比上年减少1.0个百分点;医院门诊量占比40.0%,比上年增加0.9个百分点,其中三级医院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19.5%,比上年提高1.1个百分点,说明医院门诊量增速快于基层门诊量,病人依然向高级别医院集中。需加快推进分级诊疗、落实基层首诊、上下联动、急慢分治的诊疗模式。
五、病人医药费用涨幅低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长
根据统计数据,按可比价格计算,2015年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上涨4.7%;人均住院费用上涨5.1%;乡镇卫生院门诊和住院费用分别上涨4.2%和6.1%。病人费用涨幅低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长速度(城镇居民6.6%,农村居民7.5%)。医药费用增长受人口老龄化、慢性疾病模式,以及医疗技术进步等多种因素的影响,应加快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,引导和规范医疗行为,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。
六、个人卫生支出比重下降
个人卫生支出比重继续下降。根据全国卫生总费用初步核算,2015年全国卫生总费用40587.7亿元,其中个人卫生支出占比29.97%,比去年下降2.02个百分点,实现了“十二五”规划目标(降到30%以下)。
七、卫生服务能力提升
一是卫生技术人员和床位增长速度快于人口增长。2015年每千人口执业(助理)医师2.21人、注册护士2.36人、医疗卫生机构床位5.11张,分别比去年增加0.09人、0.16人、0.28张。二是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水平进一步提高,本科及以上占30.6%,比上年提高1.4个百分点。
八、计生惠民政策有效落实
2015年单独两孩政策平稳实施,全国共约200万对单独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。推进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项目,全面实施流动人口便民维权措施,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覆盖率达89.2%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“三项制度”共投入资金112.5亿元,比2014年增加14.6亿元,共扶助受益993.3万人。